2021 年 COVID-19 补充带薪病假
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起生效
受保员工 公共或私营部门 WHO 为拥有超过 25 名员工的雇主工作
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有权享受最多 80 小时的新冠肺炎相关病假,
2021 年,员工必须向雇主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才能休假。如果员工因
员工如有以下情况,应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前向
雇主付款。
受保员工可以休假 如果员工因以下任何原因而无法工作或远程办公:
- 自我护理:员工根据加州公共卫生部、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或工作场所管辖权的当地卫生官员的命令或指南接受与 COVID-19 相关的隔离或隔离期,或被医疗保健提供者建议隔离,或出现 COVID-19 症状并正在寻求医疗诊断。
- 照顾家庭成员:受保员工正在照顾因 COVID-19 而接受隔离或隔离期的家庭成员,或已被医疗保健机构建议因 COVID-19 而隔离的家庭成员,或正在照顾因学校或托儿所因 COVID-19 而关闭或无法上学的儿童。
- 疫苗相关:受保员工正在参加疫苗接种预约或由于疫苗相关症状而无法工作或远程办公。
受保员工的带薪休假
全职员工可享受 80 小时的福利。全职消防员可享受超过 80 小时的福利,但需遵守以下上限。
- 对于每周有固定工作时间的兼职员工来说,这是指员工两周内通常安排工作的小时数。
- 对于工作时间不固定的兼职员工,为过去 6 个月内每天平均工作小时数的 14 倍。
COVID-19 补充带薪病假的工资率:非豁免员工每小时休假必须获得以下最高工资:
- 休假工作周的正常工资率
- 州最低工资
- 当地最低工资
- 前 90 天的平均每小时工资(不包括加班费)
豁免员工的工资必须与其他带薪休假时间计算的工资相同。
2021 年 COVID-19 补充带薪病假每天不得超过 $511,总计不得超过 $5,110。
严禁对申请或使用 COVID-19 补充带薪病假的受保员工进行报复或歧视。 受到此类报复或歧视的受保员工可以向劳工专员办公室提出索赔。通过查看 我们网站上的办事处列表 (http://www.dir.ca.gov/dlse/DistrictOffices.htm)使用城市、地点和社区的字母列表或拨打 1-833-526-4636。
此海报必须张贴在员工容易阅读的地方。如果员工不经常去实体工作场所,可以以电子方式分发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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